<td id="5ng2s"><strike id="5ng2s"></strike></td><thead id="5ng2s"><sup id="5ng2s"><track id="5ng2s"></track></sup></thead>
  • <pre id="5ng2s"></pre>

    <pre id="5ng2s"><label id="5ng2s"><menu id="5ng2s"></menu></label></pre>
  • <table id="5ng2s"><strike id="5ng2s"></strike></table>

    行業動態

    了解最新公司動態及行業資訊

    當前位置:首頁>新聞中心>行業動態
    全部 7 公司動態 3 行業動態 4

    環境保護部關于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

    時間:2018-01-16   訪問量:1030
    《環境保護部關于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已經2017年12月12日環境保護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環境保護部部長 李干杰
     
    2017年12月20日
     
    附件
     
    環境保護部關于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
     
    按照國務院關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規章清理工作要求,環境保護部對有關規章進行了清理,決定對兩部規章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
     
    一、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辦法》作出修改
     
    (一)將第十三條第四項修改為:“(四)涉及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且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依法由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在審批前,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中的生態影響專題報告是否征得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
     
    第六項修改為:“(六)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實驗區開展參觀、旅游活動的,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是否編制方案,編制的方案是否符合自然保護區管理目標;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參觀、旅游活動是否按照編制的方案進行”。
     
    (二)將第十九條第二項修改為:“(二)開展參觀、旅游活動未編制方案或者編制的方案不符合自然保護區管理目標的”。
     
    第四項修改為:“(四)不按照編制的方案開展參觀、旅游活動的”。
     
    二、對《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作出修改
     
    將第四條第一款修改為:“ 除醫療使用Ⅰ類放射源、制備正電子發射計算機斷層掃描用放射性藥物自用的單位外,生產放射性同位素、銷售和使用Ⅰ類放射源、銷售和使用Ⅰ類射線裝置的輻射工作單位的許可證,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頒發。”
     
    第二款修改為:“除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頒發的許可證外,其他輻射工作單位的許可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頒發。”
     
    《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辦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

    上一篇: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

    下一篇:環境保護部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公告

    發表評論:

    評論記錄:

    未查詢到任何數據!

    在線咨詢

    點擊這里給我發消息 售前咨詢專員

    點擊這里給我發消息 售后服務專員

    在線咨詢

    免費通話

    24小時免費咨詢

    請輸入您的聯系電話,座機請加區號

    免費通話

    微信掃一掃

    微信聯系
    返回頂部
    a片在线观看免费
    <td id="5ng2s"><strike id="5ng2s"></strike></td><thead id="5ng2s"><sup id="5ng2s"><track id="5ng2s"></track></sup></thead>
  • <pre id="5ng2s"></pre>

    <pre id="5ng2s"><label id="5ng2s"><menu id="5ng2s"></menu></label></pre>
  • <table id="5ng2s"><strike id="5ng2s"></strike></table>